對於超速你了解多少?部分情形隻警告不處罰
原標題:【津雲幫問】對於超速,你了解多少?部分情形隻警告不處罰
近日,一則山東公安為車主官方解讀 “超速多少算違章”的帖子在網上引起網友的熱議。記者隨機採訪的駕駛員中,有剛上路不久的新手司機,也有多年駕齡的成手司機,他們對於“超速”這個概念,大多表現出了只是經常聽說,但並不完全了解的狀態。其實,帖子中提到了警方對於“超速”的解讀,我國早在2013年就已經施行了,是由公安部下發的《關於規范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了進一步了解天津地區的超速處罰情況,記者咨詢了天津市交管部門。
據了解,目前天津執行的就是公安部2013年下發的《指導意見》,裡面提到:同一輛機動車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駛方向,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處於持續狀態,被同一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隊轄區的測速取証設備記錄多次的,選擇一次最為嚴重的違反限速規定行為實施處罰。也就是說,同一輛車、同一道路、同一方向,多次超速,隻取最嚴重的一次處罰。所以,網友們不用擔心自己超速幾次就被處罰幾次了。
有幾種情況是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但並不處罰的,比如,在限速低於60公裡�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以小型客車為例,比如你行駛的道路限速低於60公裡�小時,那麼隻要你不超過90公裡�小時,都不會被處罰。但是你如果在高速上行駛,隻要超過規定時速的10%,就會被處罰。其中,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處200元罰款,駕駛証並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處200元罰款,駕駛証並記6分﹔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200元罰款,駕駛証並記12分。所以,還是再一次提醒司機朋友不要超速行駛。其實,不論是電子監控設備,還是相關規定,處罰都不是最終目的,而是要提醒廣大司機,‘禁止超速’不是一句口號,而是對生命的尊重。”交管部門工作人員說。(記者柴瑩)
(責編:張靜淇、王浩)
人民日報客戶端下載手機人民網
推薦閱讀